通知公告

您的当前位置是: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各位老同志:

据浙江省教育厅浙教厅函[2022]71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在线申领并发放电子证书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现将我校浙江省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在线申领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线申领范围和对象

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能履行《教师法》第八条规定的各项义务,任教年限满三十年的教师。

二、在线申领步骤

1.填写信息。教师本人在“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如实填写工作经历,并填写好“是否任教”字段(必填,否则影响教龄认定)。学校将对教师填写的任教经历进行审核。(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登陆网址:https://jiaoshi.zjedu.gov.cn/)

2.在线申领。教师本人可在符合申领条件的次月,在线申领电子证书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搜索“任教三十年教师荣誉证书”进行在线申领,经与“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教师信息自动核验通过,学校审核同意后,将以手机短信的方式告知申领教师并提供电子证书链接,申请教师即可在线领取电子证书。(具体操作见附件1

三、相关说明

1.电子证书效力与原纸质证书相同,已申领纸质证书的教师原证书依然有效。

2.2022年4月-5月已向党委教师工作部提交过《浙江省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申请表》的教师,全国教师信息管理系统的工作经历信息已维护完毕,无需再次填写,可直接在任教满三十年的次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或“浙里办”在线申领电子证书

3.关于“荣誉教师码”。已领取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的教师,需学校将数据报杭州市教育局统一导入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信息后,方可申领“荣誉教师码”,具体操作见附件2,申领时间有关部门确定后再另行通知

4.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学校不再集中组织申领任教三十年证书,教师符合条件的可自行按前述步骤申领。申领过程如有问题,请及时与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联系。联系人:栗瑶,联系电话0571-86731815

附件1:任教三十年荣誉证书核发申领操作手册

附件2:荣誉教师码操作手册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2622

 

上一篇:浙江财经大学五十周年校庆史料征集启事

下一篇:离退休党总支关于党员骨干培训通知